1、怎樣可以和你認識的女生發生性關系
1. 和她成為男女朋友的關系然後兩情相悅後自然煮成熟飯。
2. 使用強強手段不過事後肯定鬧崩而且說不好會牽扯上法律問題。
3. 用錢財之類的前提與她形成一種交易如果她願意。
(理論上就是這三種方法。正當方法只有第一條。其餘兩條邪門歪道建議乖男孩不要使用。)
2、和女生發生性關系
不會的·· 像毓婷這些的可以再性生活72小時內服用都可以的,越早服用效果越好就是,不用那麼擔心的···
3、男生和女生在一起多久後可以發生性關系?
時間不能作為衡量你們之間是不是可以發生關系
只有你們之間感情發展到可以談婚論嫁了
這時就可以發生關系了
對你也是對她負責
4、和一個女孩發生了性行為我應該負責嗎?
你不負責也沒什麼,大不了被罵渣男唄,談戀愛本來就沒有固定的法則,建立在對女性發自內心的尊重上才是最真誠的「套路」。
不過能提出這個問題,你也不是好貨。
在現代社會,不再是傳統的農業社會,10多歲就結婚了。在這漫長的時間里,指望年輕人沒有慾望,既不合理,也不可能。
性行為分成兩類,自願與非自願,非自願是犯罪,情人間的性行為,是自願,你們的性行為,也是自願,女方同意,也是自願承擔風險。
自願是會做錯事的。做錯事是成長的一部分,是對方越來越聰明的學費,這次行動令自己不滿,甚至有損失,我們下次就不容易再犯同樣的錯誤。這些錯誤都可以算在交易對手的頭上,只要事後不滿意,就是對方欺騙,那這世界就沒辦法運轉了。
她的自願行為,沒有帶來預期的結果,你不相負責,這段感情的結局肯定令對方傷感。但其中真沒有什麼受害者,只是兩人不合適,或者有人沒能力維持這關系。
人們都會覺得「女人心,海底針」,其實有時候男人心,才是捉摸不透的。
他們為了達到一些目的,而不擇手段,選擇欺騙,選擇移情別戀,傷害了一個愛他的女人還沾沾自喜,不覺得自己很可恥。
所以,女人在和男人相處的過程中,還是要好好的擦亮眼睛,要分析這個男人到底值不值得自己去愛,到底值不值得自己那麼早的就把自己交出去,就比如題主這樣的,就很不值得。
5、跟女孩子發生關系了?
從你的描述看,你是對女孩還是挺有意思的了,那都這樣了,就要負責起來n了,當然了,前提還看到女孩的想法了,如果她也對你有意思,那就行了啊。
6、和初中女孩發生性關系犯法嗎?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與年齡未滿14周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無論該女性是否同意,男性都將成立強奸罪。
7、和一個女生發生了關系?
我的建議:沉默,然後回歸自己生活的軌道。以一種保護微茫希望的心態,走好你自己的路。
你的心亂了,她的心也亂了。但是,她在你身上看不到未來,這是必然的。這不僅僅是你的選擇,也是她的選擇。考慮到以後,你有很大的資本(其實你的所謂大資本只是因為你是個男人)決定是去和她在一起,在她所在的地方壘砌你的未來,但是她卻不能這樣做,因為她肯定有方方面面的顧慮。
其實,你從相識到旅行過程中和她發生的故事,真的只是太多太多萍水相逢的事例當中的一個。不可否認,她肯定對你動心了,但這種動心能稱之為愛嗎?我覺得不能。從網聊當中產生好感,然後萌發感情,也只是戀愛當中的一種,就連非網聊都具備很大的不確定性,更不用說網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