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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

發布時間: 2021-03-08 22:53:00

1、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屬國家衛生部屬下單位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不屬於國家衛生部屬下單位,是非法社會組織。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2018年2月23日公布最新一批未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國際奧林匹克智能機器人協會」、「全國產業創新研究院」

「中國汽配用品市場協會」、「中國KTV協會」、「中國古玩研究院」、「中國白癜風醫學協會」、「 國家職業資格鑒定中心」等40家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在列。其中包括全國醫葯衛生人才專業技能考試中心,它出具的任何證書都是無效的

(1)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擴展資料:

國家衛生部直屬機構有:

1、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2、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3、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4、中國健康教育中心(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

5、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  

6、衛生部幹部培訓中心(衛生部黨校)

7、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

8、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

9、衛生部北京醫院

10、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11、中日友好醫院

12、衛生部機關服務中心 

13、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14、健康報社

15、人民衛生出版社  

16、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 

17、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

18、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19、衛生部醫葯科技發展研究中心  

20、中華醫學會 

21、中華預防醫學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國醫葯衛生人才專業技能考試中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2、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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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2、人事司。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3、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4、財務司。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5、法規司。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和標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6、體制改革司。承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7、疾病預防控制局。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8、醫政醫管局。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9、基層衛生健康司。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10、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11、科技教育司。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12、綜合監督局。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13、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完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擬訂國家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目錄。開展葯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葯品預警。提出葯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14、食品安全標准與監測評估司。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15、老齡健康司。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准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6、婦幼健康司。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17、職業健康司。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18、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19、宣傳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20、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21、保健局。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4、衛計委是政府的機構還是黨的機構

這是政府職能部門,政府的機構,主管衛生系統的業務。

5、國家衛生部下屬醫院有哪些

衛生部設1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統計、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人事司。

擬訂全國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

(三)規劃財務司。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國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葯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准;擬訂葯品和醫療器械采購相關規范。

(四)政策法規司。

起草衛生法律法規草案,組織擬訂衛生政策和標准;起草部門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准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指導地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疾病預防控制局(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國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辦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農村衛生管理司。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八)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司。

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范並組織實施;擬訂婦幼衛生技術標准;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九)醫政司。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范、標准,並組織指導實施;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准和服務規范;指導醫院葯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參與葯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

(十)醫療服務監管司。

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

組織擬訂食品安全標准;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擬訂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十二)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

承擔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並組織實施的工作,組織擬訂葯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組織擬訂國家葯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葯物的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國家基本葯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十三)科技教育司。

擬訂醫葯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醫葯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研究醫學衛生技術標准;承擔醫葯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承擔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雙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我國與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承擔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保健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央保健工作方針政策與規劃;承擔中央保健對象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上面說的是內設機構,下面的是直屬機構:

直屬單位全稱 簡稱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醫學科學院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疾控中心
 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衛生監督中心
 中國健康教育中心(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   健教中心(新聞中心)
 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   統計信息中心
 衛生部幹部培訓中心(衛生部黨校)   幹部培訓中心(黨校)
 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   衛生經濟研究所
 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   項目監管中心
 衛生部北京醫院   北京醫院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協和醫院
 中日友好醫院   中日醫院
 衛生部機關服務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醫學考試中心
 健康報社   健康報社
 人民衛生出版社   衛生出版社
 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   醫院研究所
 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   國際交流中心
 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人才服務中心
 衛生部醫葯科技發展研究中心   科技發展中心
 中華醫學會   醫學會
 中華預防醫學會   預防醫學會

6、中國衛生部有哪些下屬機構?

中國衛生部分部內機構和直屬機構

部內機構

辦公廳

人事司

規劃財務司

衛生政策法規司

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農村衛生管理司

衛生監督局

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司

醫政司

疾病預防控制局(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科技教育司

國際合作司

保健局

直屬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直屬機構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中國健康教育中心(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

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

衛生部幹部培訓中心(衛生部黨校)

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

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

衛生部北京醫院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中日友好醫院

衛生部機關服務中心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健康報社

人民衛生出版社

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

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

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衛生部醫葯科技發展研究中心

中華醫學會

中華預防醫學會   

7、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心屬於什麼機構?

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心,英文名稱為:
Chinese Medical Career Development Center,
簡稱醫療衛生發展中心,英文縮寫(CMCDC)。
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心,於1991年在我國各級政府、各公共衛生事業主管部門、從事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的關注與支持下,由縱多從事醫療衛生事業研究的專業人士組成的專業性學術性課題研究團體。經國家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登記批准成立,是專屬於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研究的國家級研究機構。主要從事公共衛生領域理論、衛生經濟理論、衛生政策和衛生發展與改革問題的研究,並將研究成果轉化為政策建議,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本中心旨在團結公共醫療生事業領域的工作者,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結合國內公共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實際現狀及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未來的發展方向,開展公共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理論研究,加強我國衛生醫療事業與國際醫療衛生事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加快我國公共醫療衛生體系的建設,從而不斷提升我國衛生醫療的實際水平,不斷提高我國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以及在國際醫療衛生系統的影響地位。
主要業務職能
1、國家衛生發展戰略和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
2、衛生經濟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為制定衛生領域宏觀經濟政策和微觀經濟管理提供理論依據;
3、多部門相關領域綜合研究,促進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
4、管理中國衛生經濟網路,開展政策研究、全國大學衛生經濟和衛生管理專業教師培訓、省級衛生管理幹部培訓、開展衛生發展與衛生政策咨詢服務;
5、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研究和技術指導與管理工作。

8、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三者有何區別?

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三者在機構、職責、任務方向上都不同,從地位上講,中央政策研究室地位高一些。從權威上講,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裏面的專家較多 。

一、機構不同

1、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簡稱中共中央政研室,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直屬機關,是專為中共中央研究政治理論、政策及草擬文件的直屬機關。

2、國務院研究室是承擔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任務、為國務院主要領導同志服務的國務院辦事機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直屬國務院的政策研究和咨詢機構。

二、職責不同

1、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室主要職責:

(1)負責起草全國黨代會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中央的有關重要文件;起草中央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

(2)對黨的建設、思想理論重要課題和中央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3)參與中共中央大型會議的文件起草。

(4)對全國經濟形勢跟蹤、收集、分析、整理,以及報送黨建和思想理論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中央決策提供建議和咨詢。

(5)承辦中共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國務院研究室機構職責:

(1)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

(2)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國務院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參與黨中央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工作。

(3)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關方面起草、修改國務院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國務院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

(4)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職責

研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前瞻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提供政策建議和咨詢意見。是從事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

(8)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擴展資料:

一、國務院研究室設8個內設機構(正司局級):

1、秘書司(人事司、外事司)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承辦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辦機關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合作項目;承辦機關後勤服務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2、綜合研究司

承辦中長期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綜合性講話和報告等文稿;起草、修改有關新聞稿和宣傳材料。

3、宏觀經濟研究司(國際研究司)

承辦經濟運行、財稅、金融、物價、投資、消費、國際收支等宏觀調控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跟蹤分析宏觀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可供參考、借鑒的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4、工交貿易研究司

承辦工業、交通、內外貿易、市場管理、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對外開放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5、農村經濟研究司

承辦農村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農業、林業、水利、農民收入、扶貧開發、糧食安全、生態文明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6、社會發展研究司

承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設、公共安全、就業與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廉政建設、外交、國防、港澳台、民族、宗教、僑務、民政、殘疾人事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7、教科文衛研究司

承辦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計生、體育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8、信息研究司

承辦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咨詢服務;編輯和印發有關內部刊物;匯編、整理領導同志有關講話和摘編報刊、互聯網資料等。

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內設機構

1、學術委員會、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

2、辦公廳(人事局)、宏觀經濟研究部、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農村經濟研究部、產業經濟研究部、技術經濟研究部、對外經濟研究部、社會發展研究部、國際合作局;

3、信息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企業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機關服務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  、中國發展出版社、管理世界雜志社、中國經濟時報社、中國經濟年鑒社、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4、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中國城鄉發展國際交流協會、中國企業評價協會、中國企業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歐亞社會發展研究所、世界發展研究所、亞非發展研究所、民族發展研究所、港澳研究所。

9、國家衛計委官網地址

現在已經沒有國家衛計委了,官網已經無法打開。

國家衛計委,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已經被取消。

而是從新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新的官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9)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擴展資料: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第一點第五條規定:

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為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預防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方案提出,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

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