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運行程序如何
常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日常運行程序 (發稿時間:2006-5-23 閱讀次數:7491)為進一步規范常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運行和管理,充分發揮「中心」在整頓和規范建築市場中的作用,特製定以下運行程序: 一、各部門在中心工作內容1、市建設局招標辦在中心辦理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案、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施工合同審查和合同履約的跟蹤管理。2、市建設局建管處在中心辦理工程施工合同的見證,新進外地施工企業進市手續;勞務分包招標手續。3、駐場監察在中心內督促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受理來信來訪和查處違法違紀行為。4、市公證處在中心內對招投標活動進行公證。5、市交通、水利、電信局在中心內分別辦理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電信工程的承發包交易管理。6、市交易中心負責場內信息與網路的服務(包括招投標項目信息,工程價格信息,法規政策信息,勘察、設計、施工及中介服務單位有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會務商務服務和駐場部門的管理服務。二、建設工程項目在中心辦理各項手續操作程序。1、工程建設單位在項目發包前到招標辦辦理發包方案手續。2、根據工程項目性質、投資規模和投資來源,按下列原則到中心相應駐場部門辦理發包手續。(1)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到招標辦辦理相關直接發包手續,到建管處辦理合同見證,再到建管辦領取施工許可證。(2)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可以直接發包的工程項目,經招標辦審核後辦理直接發包手續;(3)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應當招標發包的工程項目,到招標辦辦理招標發包手續。(4)應分包的項目,到招標辦辦理相關直接發包手續或招標發包手續。(5)勞務分包項目到「中心」的建管處窗口辦理招標發包手續。3、招標辦對招標項目建設單位的招標資格進行審查,如不符合資格要求的建設單位須委託具備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建設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統稱為招標單位)。4、需要招標選擇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的工程項目,按相應的程序辦理招標投標手續。5、招標單位在中心內通過招標或擇優選擇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後,方可繼續辦理土建招標投標手續。6、招標單位在辦理規劃、消防、施工設計圖紙審查等手續,完成現場三通一平後,辦理相應的發包手續。(招標單位採用財政資金的還需提供經審核通過的政府采購月度計劃表)7、可以直接發包的工程項目,在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後,到市招標辦辦理施工隊伍、項目經理資格審查和合同審查手續。8、招標單位攜帶圖紙到工程造價管理處辦理工程類別和定額工期核定手續。9、招標單位到招標辦辦理有關招標文件的備案後,委託具有相應編標資質的單位編制標底。10、招標前期手續完成後,中心信息室發布公開招標信息,招標單位同時接受投標單位投標報名。11、招標單位對投標報名單位進行資格預審,並寫出資格預審報告,經招標辦復審後按招標公告(評分排名或抽簽)的辦法確定投標單位。12、在招標單位的主持下召開標前會,解釋招標文件、踏勘現場、統一編標口徑和設計圖紙未盡事項,明確投標注意事項,確定開標評標時間。13、招標項目在中心公開開標,經評標、定標後確定中標單位。14、招標項目的開標結果在中心公示兩個工作日後,若無異議由招標單位簽發經招標辦備案的中標通知書。15、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雙方按規定交納中心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16、招標項目的承發包雙方草簽施工合同後,送招標辦審查。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後,由招標辦加蓋備案章,正式簽訂施工合同。17、招標單位持正式簽訂的合同送建管處駐中心辦公室進行合同見證。18、招標單位持見證的合同等資料在招標辦辦理招標投標備案手續。19、招標單位到質監站辦理質監委託手續;到安監站辦理安監委託手續。20、招標單位持招標投標備案表、質量監督手續、安全監督手續、施工合同等有關資料到市建設局建管辦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1、交通、水利、電信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按照「統一信息發布、統一評委管理、統一招標投標程序」的原則,由交通、水利、電信駐中心辦公室負責監督管理。三、中心信息發布時間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下午4:30發布招標項目信息。2、常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網www.czzbb.net隨時提供有關資料查詢。
2、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有哪些基本功能?一個建設項目進入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應按照什麼程序運行?
1.建築安裝工程管理
2.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3.建築工程招標招標管理
4.建築版施工管理
5.建築安權裝工程質量監督
6.建築安裝工程安全生產監督
7.標準定額管理
8.建築企業勞動保障金統籌管理
9.建築節能與牆體改革
10.清理拖欠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
3、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運行程序如何?
我不太清楚
你參考下:
一、各部門在中心工作內容
1、市建設局招標辦在中心辦理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案、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施工合同審查和合同履約的跟蹤管理。
2、市建設局建管處在中心辦理工程施工合同的見證,新進外地施工企業進市手續;勞務分包招標手續。
3、駐場監察在中心內督促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受理來信來訪和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4、市公證處在中心內對招投標活動進行公證。
5、市交通、水利、電信局在中心內分別辦理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電信工程的承發包交易管理。
6、市交易中心負責場內信息與網路的服務(包括招投標項目信息,工程價格信息,法規政策信息,勘察、設計、施工及中介服務單位有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會務商務服務和駐場部門的管理服務。
二、建設工程項目在中心辦理各項手續操作程序。
1、工程建設單位在項目發包前到招標辦辦理發包方案手續。
2、根據工程項目性質、投資規模和投資來源,按下列原則到中心相應駐場部門辦理發包手續。
(1)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到招標辦辦理相關直接發包手續,到建管處辦理合同見證,再到建管辦領取施工許可證。
(2)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可以直接發包的工程項目,經招標辦審核後辦理直接發包手續;
(3)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應當招標發包的工程項目,到招標辦辦理招標發包手續。
(4)應分包的項目,到招標辦辦理相關直接發包手續或招標發包手續。
(5)勞務分包項目到「中心」的建管處窗口辦理招標發包手續。
3、招標辦對招標項目建設單位的招標資格進行審查,如不符合資格要求的建設單位須委託具備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建設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統稱為招標單位)。
4、需要招標選擇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的工程項目,按相應的程序辦理招標投標手續。
5、招標單位在中心內通過招標或擇優選擇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後,方可繼續辦理土建招標投標手續。
6、招標單位在辦理規劃、消防、施工設計圖紙審查等手續,完成現場三通一平後,辦理相應的發包手續。(招標單位採用財政資金的還需提供經審核通過的政府采購月度計劃表)
7、可以直接發包的工程項目,在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後,到市招標辦辦理施工隊伍、項目經理資格審查和合同審查手續。
8、招標單位攜帶圖紙到工程造價管理處辦理工程類別和定額工期核定手續。
9、招標單位到招標辦辦理有關招標文件的備案後,委託具有相應編標資質的單位編制標底。
10、招標前期手續完成後,中心信息室發布公開招標信息,招標單位同時接受投標單位投標報名。
11、招標單位對投標報名單位進行資格預審,並寫出資格預審報告,經招標辦復審後按招標公告(評分排名或抽簽)的辦法確定投標單位。
12、在招標單位的主持下召開標前會,解釋招標文件、踏勘現場、統一編標口徑和設計圖紙未盡事項,明確投標注意事項,確定開標評標時間。
13、招標項目在中心公開開標,經評標、定標後確定中標單位。
14、招標項目的開標結果在中心公示兩個工作日後,若無異議由招標單位簽發經招標辦備案的中標通知書。
15、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雙方按規定交納中心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16、招標項目的承發包雙方草簽施工合同後,送招標辦審查。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後,由招標辦加蓋備案章,正式簽訂施工合同。
17、招標單位持正式簽訂的合同送建管處駐中心辦公室進行合同見證。
18、招標單位持見證的合同等資料在招標辦辦理招標投標備案手續。
19、招標單位到質監站辦理質監委託手續;到安監站辦理安監委託手續。
20、招標單位持招標投標備案表、質量監督手續、安全監督手續、施工合同等有關資料到市建設局建管辦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21、交通、水利、電信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按照「統一信息發布、統一評委管理、統一招標投標程序」的原則,由交通、水利、電信駐中心辦公室負責監督管理。
4、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是建設局下的事業單位么?都有哪些職務?只招公務員么?
應該是吧,搞造價,招投標什麼的吧
有事業編
5、請問:"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 和"招投標管理局"有什麼區別么?
"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 是給招投標提供場所服務的;"招投標管理局"是招投標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也就是說,假如招標人是運動員,"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 就是運動場,"招投標管理局"就是裁判員。
6、建設局下屬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自收自支性質,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會改為企業嗎?
會。大的趨勢是這樣的。
事業單位改革中
如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行政職能,要不就由政府收回職能,要不就改為行政;
公益類的事業單位改革後就變成了純粹的事業單位,取消了行政級別(目前的事業單位都有行政級別);
企業類事業單位(一般都為自收自支)則改為企業。
7、請問: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怎麼樣?只知道與招投標有關
是家人想讓你來去那工作吧。
建設工源程交易中心是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二級機構,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提供場所;收集、發布工程建設和招標投標信息;為建設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好不好,得有個對比,對比比較接近的招標辦,肯定是招標辦好,但是交易中心有收費項目,福利不錯!
8、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有哪些?
1.建築安裝工程復管理
2.建設工程制交易中心
3.建築工程招標招標管理
4.建築施工管理
5.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監督
6.建築安裝工程安全生產監督
7.標準定額管理
8.建築企業勞動保障金統籌管理
9.建築節能與牆體改革
10.清理拖欠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
9、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質、作用和基本功能
一、性質
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是為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服務的自收自支的事業性單位,而非政府機構。
二、作用
1、為建築市場進行交易各方提供服務。
2、配合市場各部門調解交易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三、基本功能
(1)信息服務功能: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將轄區內所有擬建工程的建設信息公開發布,符合條件的單位可以參加招標。
(2)集中辦公功能: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般在一個地區只有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相關的招標投標手續和中標後的工程報建手續都可以在中心集中辦理,方便了發包承包單位。
(9)馬尾區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擴展資料具備條件
地級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設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應經建設部、國家計委、監察部協調小組批准。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建設工程交易場所和滿足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基本功能要求的服務設施。
(2)有政府管理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名冊。
(3)有健全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工作規則、辦事程序和內部管理制度。
(4)工作人員必須奉公守法並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工程招投標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其負責人必須具備5年以上從事建設市場管理的工作經歷,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較豐富的工程招標投標等業務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