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本名鐵木真,孛兒只斤氏,蒙古族。生於1162年,卒於1227年。1206年,進位蒙古帝國大汗(皇帝),統一蒙古各部落。在位期間,多次發動侵略戰爭,征服地域西達黑海海濱,東括幾乎整個東亞,為世界歷史上著名的橫跨歐亞兩洲的大帝國之一。
真正的蒙古人,從狹義上講,該詞的歷史含義是指成吉思汗是其中之一員的蒙古人,他們在今外蒙古東北,在鄂嫩河〔斡難河〕和克魯倫〔怯綠連〕河之間作季節性的遷徙。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隨著成吉思汗的出現而將「蒙古」一名稱給予了整個種族的這些部落出現以前,歷史上早就記載了那些幾乎可以肯定是說
蒙古語的各民族的存在,正像在突厥人崛起之前,我們就發現了說突厥語的各民族一樣。於是有人提議,在說蒙古語的民族中,我們應該追溯到3世紀的鮮卑人,5世
紀的柔然和厭噠人,以及歐洲的阿瓦爾人(6至9世紀)。還應該承認,8至12世紀時期在歷史上起著很大作用的契丹人也是說一種蒙古方言,然而,由於與通古斯語接觸,已經強烈地齶音化。盡管在這些前蒙古民族中有許多民族建立過廣泛的統治,但是,沒有一支取得像真正的蒙古人(或者說成吉思汗的後裔)那樣的世界性的名
聲。
據拉施特哀丁收集的蒙古傳說,蒙古人在很早時期被突厥人打敗,只得逃到額兒古涅崑山區避難。波斯史家們估計在大約9世紀時,蒙古人的祖先們已經從額兒古
涅崑山下來,進入色楞格河和斡難河〔鄂嫩河〕平原。同樣的傳說還記載了關於神話中的女祖先阿蘭豁阿的故事。據說,阿蘭豁阿在其丈夫朵奔蔑兒乾死後,感天光
而懷上了尼魯溫蒙古人的祖先。最後,傳說中認為尼魯溫蒙古人的李端察爾是成吉思汗的八世祖。
12世紀,蒙古人分成許多兀魯思,據符拉基米爾佐夫的解釋,兀魯思一詞表示部落和小民族兩個意思。這些獨立部落之間互相爭斗,並與他們的鄰居,特別是塔
塔兒人交戰。成吉思汗出身的家庭是屬於孛兒只斤氏族(斡孛黑)和乞顏分族(牙孫)。後來,成吉思汗成功以後,蒙古部落根據是否與乞顏族有關系而分為兩支,
這一做法已成習慣。有關系者由光之子尼魯溫,或者說由純種蒙古人組成;無關系者納入都兒魯斤族,他們享有低一等的血統。尼魯溫族中有泰赤烏惕部(Taijgot,
Tayichi』ut,或Taiji』ut,他們似乎稍微遠離蒙古主體,居住在更北面,在貝加爾湖以東)、烏魯爾德部(urn』ud)和忙古惕(Manqud)部、札只刺惕(Jairat或Juirat)部。巴魯刺(Barula或Barla)部、八鄰(Ba』arin)部、朵兒邊(Dorben,今杜爾伯特Dorbot)部、散只兀惕(Saljigut或Salji'ut)部、哈答斤(Qada-gin,Qatagin或Qatakin)部;在都兒魯斤族中有阿魯刺惕(Arulat或Arlad)部、伯牙吾惕(Baya』ut)部、火魯刺思(Qorola或Qorla)部。速兒都思(Sul)部、
亦乞刺思(Ikira)部、弘吉刻惕(Qongirat或Qngirat,Qongarat,Qongrand)部。弘吉刺惕部似乎更朝東南方,在興安嶺北面、塔塔兒境附近漫遊。札刺兒部(Jela
ir)通常被列入蒙古人之中,人們認為該部或者是分布在希洛克河和色楞格河合流處的南面,或者是在鄂嫩河(斡難河)附近,札刺兒部可能是降為蒙古人藩屬的一
支突厥部落,並且被當時傳說中的蒙古英雄海都的蒙古人同化。
從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上看,在12世紀末期,他們從理論上可能已經區分為草原畜牧部落和森林漁獵部落。在蒙古-西伯利亞的邊境上,蒙古人的家確實是在南部
的草原地帶(不遠處是沙漠)和北部的森林地帶之間的馬背上。格納德認為,最初的蒙古人不是草原民族,而是來自森林山區的民族,「他們的森林起源可以從他們
大量使用的木製車上看出來。甚至今天的蒙古人也與草原上的哈薩克人不同,他們用木製的小桶而不用皮袋子。」草原部落,特別是游牧的部落,為追逐草場而作定
期遷徙,在停留之地支起法國人(不正確地)稱為「禹兒惕」的氈制帳篷。森林部落住在用燁樹皮搭的小棚里。
巴托爾德和符拉基米爾佐夫發現畜牧部落——兩種民族中較富裕者——是由一個很有權勢的貴族階級領導,他們的首領往往帶有下列稱號:巴哈禿兒或巴阿禿兒
(baghatur或ba』atur,即勇士)和那顏(Noyan,領主),薛層或薛禪(Sechen或Setsen,蒙
古語:賢者),必勒格(bilga,突厥語:賢者),太子(t』al-tsi或taishi,漢語:王子)。符拉基米爾佐夫寫道「這個貴族階級中的巴阿禿兒和那顏們首要關心
的事情是發現牧場和保證必要數量的依附者和奴隸,以照看他們的牧群和帳篷」。
這個貴族階級統治著以下社會各階層:武士或親信,他們是有一定自由的人或那可惕;平民(哈刺抽);最後是奴隸(孛斡勒)。奴隸集團不僅包括單個奴隸,還包
括成為戰勝部落的臣僕或奴隸的戰敗部落,他們為主人看管牲畜,戰時也作為輔助
軍出征等等。
也是根據俄國的蒙古問題專家巴托爾德和符拉基米爾佐夫的看法,在森林狩獵人的部落中,貴族階級未享有在草原游牧民中那麼重要的地位。他們指出,森林部
落主要是處於薩滿的支配下。符拉基米爾佐夫認為,當薩滿們將王室地位與魔力結合起來時,他們取得了別乞的稱號。在成吉思汗時代,斡亦刺惕部和蔑兒乞部的首
領們確實擁有別乞稱號。在所有的突厥-蒙古種民族中,薩滿或巫師(古突厥語稱昆木,蒙古語稱孛卡和薩滿,通古斯女真語的漢譯名薩滿)都起著很大的作用。薩滿闊闊出在成吉思汗帝國創建中所發揮的作用將在後文敘述。
上述區別實際上遠不如牧人和林中百姓這兩個名詞所引出的區別明顯。例如,
在蒙古人中,泰赤烏惕部屬森林狩獵者,而成吉思汗被認為是出生在一個牧民部落,
此外,所有的突厥-蒙古人都是一種或另一種的狩獵人;林中百姓甚至在隆冬季節
(這時他們穿上木或骨制的滑冰板)也要獵取用來交換的貂鼠和西伯利亞松鼠,而
畜牧者在無垠的草原上用套索、弓箭追逐羚羊和捕捉鹿。草原貴族則用獵鷹狩獵。
隨游牧環境的變遷,一個氏族可以從一種生活方式變成另一種。成吉思汗年輕時,
他的父系親屬們奪取了他父親的牧群,在他能夠在馬群和羊群中逐漸發跡之前,他
同他的母親和兄弟們一起過著悲慘的漁獵生活。
2、如何淡化宗教人士在社會事務中的影響力
首先,要提高幹部自身素質。農村人口中有90%以上是少數民族群眾,普遍信仰宗教,如何淡化宗教氛圍,需要幹部去宣傳、引導、做工作,而宗教本身又具有民族性,准確把握、正確區分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行為是做好尊重民族風俗習慣,淡化宗教氛圍的第一步。一是要加強幹部對民族宗教政策、《宗教事務條例》等宗教事務的學習,對宗教行為和非法宗教行為做到明確的界定;二是要加強對幹部自身的管理,特別是對少數民族幹部的管理,要對自身嚴格要求,做到不信教,不傳教,堅持馬克思主義唯物世界觀、科學發展觀,用先進的科學思想武裝自己,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思想上不鬆懈,在群眾中積極發揮模範示範作用。
其次,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目前農村宗教管理工作存在著:個別少數民族幹部對宗教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或者不敢管,不願管;兩項制度「走過場」;以及對宗教人士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因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尤為重要,只有切實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和吸引力,才能使廣大幹部群眾積極靠攏黨組織,擺脫宗教的影響和束縛。一是加強基層黨員、幹部的管理,抓緊宗教理論政策的學習,牢固樹立責任意識,進一步發揮村黨支部書記的作用,將「三管一負責」的責任直接落實到人頭,同時嚴格執行落實「兩項制度」的獎懲制度和責任制,對各級幹部落實「兩項制度」的工作情況實行每月通報,形成人人敢於管理宗教的氛圍;二是發揮「四老」人員、十戶長的帶頭作用,要堅決抵制非法宗教活動,做好信教群眾的引導工作,尤其是對身邊的留大胡須、穿奇裝異服等人群採取措施和積極教育,轉化其思想,淡化宗教氛圍,為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創造優良環境;三是整合力量,加強鄉、村兩級聯動,做到上下一心,齊抓共管,不留死角,全面規范宗教活動、淡化宗教氛圍。
再次,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一是加強領導。充分認識開展淡化宗教氛圍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此項活動作為服務全鄉工作大局、加強平安鄉鎮建設的重要舉措,明確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及時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同時按照 「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的要求,制定具體管理淡化宗教氛圍活動的辦法,嚴格措施和要求,並將開展淡化宗教氛圍活動內容納入年終工作考核、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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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太宗窩闊台是一個好皇帝嗎?
比較有成就!
改定官製成吉思汗時中央官制比較簡單,隨著統治區域的擴大和汗廷政務的日趨繁多,在逐步接受周圍政權先進管理
經驗的基礎上,窩闊台開始進行汗廷和地方官制的改革。1229年,開始設立課稅所。1231年,始立中書省,任命耶律楚材
為中書令,粘合重山為左丞相,鎮海為右丞相。 改定官製成吉思汗時中央官制比較簡單,隨著統治區域的擴大和汗廷
政務的日趨繁多,在逐步接受周圍政權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窩闊台開始進行汗廷和地方官制的改革。1229年,開始設
立課稅所。1231年,始立中書省,任命耶律楚材為中書令,粘合重山為左丞相,鎮海為右丞相。這時中書省的權力雖然不
能與隋、唐、宋朝的中書省相提並論,與以後忽必烈建立元朝後的中書省也有所不同,但它畢竟標志著蒙古政權的最高行
政機構已經從內廷初步分立出來,標志著軍政合一制開始發生變化。
姓名:孛兒只斤·窩闊台
出生:金世宗大定二十六年(1186)
屬相:馬卒年:窩闊台十三年(1241)
享年:56廟號:太宗
謚號:英文皇帝陵寢:起輦谷
父親:孛兒只斤·鐵木真母親:弘吉剌氏·孛兒帖
最得意:滅亡金朝,順利西征最痛心:拖雷之死,自己飲酒過度而喪命
4、如何進一步發揮「四老人員」作用,去宗教極端化
「四老人員」作為曾經為黨和國家做出過重要貢獻的群體,越來越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為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來保障「四老人員」的待遇,做到了在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的良好局面,並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保障機制,保證「四老人員」的各項經費按時、足額發放。為農村「四老人員」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尤其是自治區實施「訪惠聚」活動開展以來,各個工作組利用節假日和走訪入戶對「四老人員」走訪慰問,噓寒問暖,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難題,充分將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每一名「四老人員」心中,這些舉措更加激發了「四老人員」的熱情,讓他們更加感恩偉大祖國。
但是,針對四老人員的特點和他們的表現,我們認為每一名「四老人員」都是一面黨旗,這面黨旗,在農村仍大有作為。我們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對他們的慰問和看望當中,而更多的應該向他們問計於民、問政於民,讓他們充分參與到當前農村各項工作當中。尤其是當前形勢下,「極端化」活動比較頻繁,屢次製造暴恐事件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為此,「去極端化」是我們當前的首要工作任務。
1.「四老人員」基本上都是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參加工作的,在工作崗位上都工作了幾十年,這些人在長期的工作當中都受過過毛澤東年代的教育,黨性強,覺悟高,對中國共產黨充滿感情。這一點,從對「四老人員」的走訪慰問當中就能夠深深的體會得到。
2.「四老人員」大都經歷過最艱苦時代的艱辛,現在又生活在富足的年代,從自身的經歷來說,能夠切身體會得到辛福生活的來之不易。
3.在農村,每一名「四老人員」往往都代表著本地的一個大家庭、大家族,我們爭取到一名「四老人員」就可爭取到整個一個大家庭、大家族。
4.四老人員人數較少,小村約在10名左右,大村約二十幾名,群體較少,容易較好的組織起來。同時因為他們本身存在的能量,又能夠產生無限的作用,可以起到「花最少的錢辦最大的事」、「花最小的代價,產生最大的效益」。
5.「四老人員」熟悉村情民意、工作經驗豐富、群眾基礎好、威信高、政治立場堅定,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是我們在農村工作的「力量之基」、「智慧源泉」。只要我們真情關愛,積極引導,就能夠充分發揮「四老人員」在基層組織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大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鑒於「四老人員」具有的這些特點,落實好「四老人員」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使「四老人員」盡情發揮自身優勢,盡力為全鄉社會穩定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使其成為推動基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堅持把農村「四老人員」管理作為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保持社會穩定、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大事來抓是目前住村工作的又一項重要工作。
那麼,在現階段我們該如何做好「四老人員」工作,尤其在去宗教去極端化工作中發揮好「四老人員」的作用呢?
一、充分發揮「宣講員」作用,扎實做好宣傳教育群眾工作。
利用「四老」人員資深望重、群眾基礎廣泛、理論功底深、政策水平高、組織能力強的特點,積極組織「四老人員」參與面對面幫教、「去極端化」教育等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尤其是結合訪惠聚活動,針對喀什市「7·28」、「7·30」等事件,及時組織「四老」人員集中學習,通報事件真相,並組成「四老」人員宣講隊,採用走家入戶、集中宣講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入農牧民家中、田間地頭宣講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三維護」教育、宣講新中國成立60年來當地發生的巨變、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新疆民族團結的大好形勢和新舊社會對比等,尤其是瞄準暴恐分子的死穴,利用伊斯蘭教義駁斥「聖戰殉教上天堂」的謬論。引導廣大群眾不聽謠、不信謠、不傳謠,不受挑撥煽動,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引導信教群眾堅守正信,讓信教群眾遠離宗教極端思想。在宣講的形式上,可以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講教育活動。一是組織「四老人員」深入農戶、學校、企業開展「講科學發展、講民族團結、講政策法律」活動,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幹部、群眾、學校師生、群眾對科學發展觀的理解和認識。二是組織有名望、有影響的老領導、開展入戶宣講活動,有針對性地對重點人員、刑釋解教人員、失足青年和幫教對象進行思想教育。尤其針對「四老人員」是80、90後的長輩的特點,重點對雙後人員進行教育引導。三是組織開展反分裂教育活動,聘請「四老」人員擔任中小學校政治輔導員、校外輔導員等,作為中小學生及青少年反分裂教育第一線的一支主要力量,增強中小學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學法、懂法、守法的自覺性。
二、充分發揮獻計獻策作用,扎實做好智囊參謀作用。「四老人員」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掌握了一定的專業技術和技能,都有一套做群眾工作的經驗和看家本領,是一支不可多得的在經濟建設、社會事務管理和維護穩定的人才隊伍。通過不同的形式,將農村各項重點工作跟他們講明、講透,取得他們的理解、支持。通過組織召開「四老人員」座談會和情況通報會,開展以「我為科學發展、社會穩定建言獻策」為主題的實踐活動等形式,在重大決策、政策措施、熱點、難點等問題上,廣泛徵求「四老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智囊參謀作用,收集整理後制定緊貼實際、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成為本地經濟社會科學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三、認真履行「信息員」作用,扎實做好情報信息工作。針對「四老人員」對本地情況明、熟悉、人緣廣等特點,結合在農村開展「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聘請" 四老人員」擔任巷道長、十戶長、社情民意情報信息收集員,參與社區維穩巡邏工作,協助社區幹部及時了解掌握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變動情況、宗教場所和宗教活動情況,特別是重點人員、常訪戶、無業人員、宗教活動、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員的動向。及時收集和反映信訪苗頭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研判,並加以解決,切實將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當好群眾的「調解員」,扎實做好調處工作。
農村事務,千差萬錯,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矛盾糾紛也不斷涌現,暴恐分子也是用各種矛盾糾紛為己利用。在農村,有些矛盾糾紛在調節過程中,對資歷老、威望高的「四老人員」往往是言聽計從。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種特點,在各個行政村成立以「四老人員」、治保主任、十戶長、民兵組成的矛盾糾紛調處小組或者將「四老人員」充實到村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全力做好群眾矛盾調處工作,堅決制止和處理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及時解決,確保「小事不出村」、「解決在萌芽狀態」。利用農閑時間在田間地頭和群眾中間奔走,公平、公正地處理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幫助農民群眾建立良好的鄰里關系。發揮他們在引導年輕人樹立正確思想的特殊作用,利用自己的親身體會講述「新疆三史」,講述身邊的變化,講述村裡的變化,切實幫助年輕人成長。
五、發揮「傳、幫、帶」作用,扎實做好教育引導工作。
發揮好「四老人員」威信高、影響力大的優勢,積極帶領和引導「四老」人員發揮好「傳、幫、帶」作用。「傳」就是把過去的好思想、好作風、好方法傳遞給年輕人;「幫」就是幫助村黨支部共同做好發展、穩定、民生等各項工作;「帶」就是要帶好青年人,帶頭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民族團結,帶頭與非法宗教活動、宗教極端勢力作斗爭。同時,「四老人員」應善於發現優秀分子、善於推薦優秀分子加入黨組織。
六、當好寺管會「監督員」,扎實做好宗教工作。目前,大部村支部書記都已擔任寺管會主任,副主任由村別的人員組成,主要管理清真寺日常管理工作。建議由「四老人員」擔任寺管會副主任,可協助寺管會主任分管講經內容、財務等項工作,其他成員是村裡有威望的種養殖大戶等。講經內容由村黨支部、寺管會成員一起研究,由伊瑪目、四老人員、種養殖大戶一起收集群眾思想,收集教民動態意向,及時反饋,及時研究,縣統戰、民宗部門進行指導。
七、發揮「管理員」作用,扎實做好社會事務工作。
根據「四老人員」的不同特點和農村實際,注重為他們搭建工作平台,為他們設立了政策宣傳崗、糾紛調處崗、環境維護崗和安全巡邏崗等,讓他們按照自己的特點發揮作用。在社會管理方面,可以將「四老人員」與「十戶長」有機結合起來,可以將轄區劃分若干個小區,將矛盾糾紛、轄區衛生、青少年教育等工作交給四老人員,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建立工作匯報制度,讓他們充分參與到社會事務的管理當中,這樣既可以讓他們充分參與到社會事務的管理當中,發揮余熱,又可以讓村兩委班子可以騰出時間來抓大事。
5、什麼是十戶長
十戶長(巷道長 工作職責 十戶長 巷道長)工作職責 巷道長
十戶長(巷道長)要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做好工作記 錄,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每天組織村(居)民開展十戶聯防、 鄰里守望,認真化解矛盾糾紛,並及時上報轄區涉穩信息, 經常性地開展平安宣傳,積極組織居民戶參與平安創建工作 等。
1、組織治安聯防。督促轄區家庭戶落實好「四防」 (防 火、防盜、防搶、防事故)等治安防範措施,協助協警員開 展治安巡邏,組織管轄戶開展「十戶聯防、五戶聯保」 ,做 好鄰里守望,積極參加義務巡防、處突演練、搶險救災等活 動。
2、收集上報信息。積極發展培養信息員,及時掌握和 上報轄區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事故隱患、違法犯罪線索及 群眾反映的「四情」(敵情、社情、輿論、民情)信息,對轄 內「危安」等重點人員做到盯死看牢,發現異常行為,立即 向村治保會和轄區警務室報告。
3、流動人口管理。對所轄戶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 ; 做好外來流動(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的排查上報工作,發現 可疑人員和可疑情況及時向治保主任和駐村民警上報;
4、矛盾糾紛化解。利用走家串戶、了解社情民意的機 會,積極排查矛盾糾紛、熱難點問題、上訪的苗頭性問題, 及時做好化解、勸解工作,遇到集體上訪等重大問題,及時 向村(隊)治保會和駐村民警反映。
5、開展宣傳教育。利用群眾聚集、舉行婚喪嫁娶、串 門聊天等機會發放宣傳資料(手冊) ,經常性對管轄戶進行 法律法規知識、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團結知識的宣傳教 育,提高管轄戶維護社會穩定、反對民族分裂和自我防範意 識。
6、做好幫教轉化。對巷道內的「十類」人員做到底數 清、情況明,特別對生活困難的「十類」人員,協助村委會 採取政策上傾斜,生活上關心,經濟上扶持的辦法,如:享 受低保、無息貸款、生產物質捐贈、職業技能培訓、安置公 益性崗位等,發揮愛心幫教作用。
7、平安家庭創建。配合包巷包戶幹部、駐村民警,動 員管轄戶了解掌握平安建設知識,爭創平安家庭,提高群眾 知曉率和參與率。
6、如何發揮好十戶長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此,特作如下決定: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解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