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長短發型 » 古人留長發
擴展閱讀
流行發型圖片 2020-08-19 19:50:42
梨形臉直發 2020-08-27 22:25:16
鹿晗棕色發型圖片 2020-08-28 03:41:15

古人留長發

發布時間: 2021-03-07 04:48:39

1、為什麼古代的男人都留長發

這裡面最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就是孝經說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如若擅自損毀身體,則是不孝;第二,古代把把頭發剃光的刑法叫:髡(kun 1聲)刑,中國上古五刑之一,為將人頭發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罰,是一種恥辱刑,主要流行於中國古代夏商周到東漢。
髡,指剃光犯人的頭發和胡須,髡刑是以人格侮辱的方式對犯者所實施的懲罰,古人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也,孝之始也!所以剃光了是對他的一種羞辱。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流行;因為佛教徒是剃光頭的,而且又不結婚,是大不孝行為,所以當時的人蔑稱他們為「髡人」。
髡刑源於周,王族中犯宮刑者,以髡代宮,即斷長發為短發。至秦時,失去了這一性質,成為一種剃除受刑者須發的刑罰。蓄發留須是中國古代男子的正常狀態,此類刑罰採取的是將罪犯的發須強行剃除,使罪犯處於一種明顯的非正常狀態,並因此感受到痛苦。
有一個有名的故事,可能朋友們都很熟悉,就是有一次在行軍的時候曹操下達了一個命令,不得踐踏農田,他要保護農民,誰的馬如果踩了麥田那是殺頭的罪,所以曹操的那些騎兵全部下馬步行,一隻手牽著馬,另外一隻手用武器,用戈啊什麼東西把麥子護住,小心翼翼地走。曹操自己沒有下馬(一說是一隻雉從地里飛出),結果馬驚了,跳到麥田裡面,曹操的馬踐踏了麥田。曹操馬上下馬,把軍法官叫來說,該當何罪?軍法官說,殺頭。曹操說那就請你行刑吧。唉呦,那怎麼可以呢,反正古代有這個傳統,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法不施於尊者,統帥怎麼能夠殺頭呢。曹操說那沒有辦法,那就割一把頭發吧,自己拔出劍來把頭發割了一片扔在地上,表示受過罰了。
所以,古代人留長發其實是有更多的內在因素,並不是說短發不好看,或者長發很好看,我猜想若不是清朝滿人入關,那我們的長發傳統必然會遺留很多,雖然現代社會的生活工作方式使長發有時候顯得很不方便,但是必定將會有很大一部分人會遵從傳統保留長發,那些留長發的男性必然也不會被認為是偽藝術,娘娘腔等等了
希望被採納,謝謝

2、古人為何喜歡留長發?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這是出自《孝經·開宗明義章》里德句子,意思是:的身體四肢、毛發皮膚,都是父母賦與的,不敢予以損毀傷殘,這是孝順的開始。 你的身體是父母賜予的

3、古代漢人為什麼要留長發

對的,並且留胡須!沒頭發是和尚,沒胡須是太監,漢人留長發不是完全不能理發,而是可以理的,但是古人留長發的原因,主要有這樣幾種觀點:1 認為頭發胡須也是身體的一部分,和手足一樣,雖然減斷不會流血,但是會使身體的精氣神慢慢流失,使人短壽,而短壽也是不孝之一,所以,剪發和孝道還是有關系的,但並非是字義的那樣。 2 等級身份的象徵,古代有髡刑即剪去犯人的頭發和胡須,是五刑之一,很嚴重的懲罰,由此推斷,是否長發也是古人對身份的象徵意,短發或無發很可能是地位低下的表現。(直到清朝漢人被迫剃發,成了那種丑得要死的滿族光了半個頭的辮子發,這是漢人磨滅不掉的恥辱,剃發易服,被統治被奴役的象徵)

4、古人為什麼留長發?

源於巫祝。

基本上所有的文明起源都經歷巫祝文化這個環節。巫師,祭祀,等等。中華文明是唯一一個完整延續下來的古文明。這也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現象,這個延續將巫祝文化,吞並在中華文明之內。

我們看較早的中國歷史,我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在商湯的時代曾經七年大旱,一滴雨都沒有下,莊稼都長不出來,老百姓生活也非常艱難,老百姓用各種各樣的方式祈雨,但是就是不下雨。於是成湯決定親自祈雨,成湯自己剪斷頭發,剪掉指甲,把自己當成獻給上天的供品,在桑林邊上祈禱。結果下起了大雨。

第二個例子,周成王小的時候得病,輔佐他的周公旦為了救他,也是剪掉指甲,截下頭發拿自己當祭品。

這說明了,在中國古代受巫祝影響非常重。他們認為指甲和頭發都代表了身體的一部分,剪掉是不吉祥的,是一種犧牲。特別我要強調第二個人,他是周公旦。這個人是制定周禮的人。

因此深受巫祝影響的周公旦,把這個制定進了周禮,並且做出了自己的解釋。但是本質上,應該還是來自巫祝文化。

5、中國人為什麼在古代留長發

中國自古就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這種說法,發指的就是頭發,可以看出古人對於頭發的重視以及珍貴。

當時的人們對人的體毛進行了非常詳細的歸類,漢朝時整理的《說文解字》記載了九千三百五十三個字,歸結為五百四十個部首,其中關於人體毛的部首就有五個:表現長毛的「髟」、表現顎須的「須」、表現眉毛的「眉」、表現「腮須」的「而」、表現下垂腮須的「垂」。就「髟」部里,從形容頭發長、頭發多、頭發美等狀態,到描述頭發綰結方法、對頭發的動作加起來就有四十一個字,光形容頭發長就有四個專門的字,每一個字都有微妙的區別比較頭發的長短。而在甲骨文當中,「長」這個字本來就是長發的意思,以後才演變成長短的長。
春秋時期的先民每日梳頭,每隔三日後洗發,成人後不再剪發,而且成年男性還用假發補充頭發。當時的人們很看重濃密的頭發,使用假發就是為了在視覺上增加頭發的分量。
頭發的多少,也被視為衡量一個人賢良的尺度。《國語·晉語九》記載的判斷優秀貴族繼承人標準的「五賢」,最重要的是「美鬢長大」,就是說長發美髯,身材高大,而非折沖樽俎,運籌帷幄。
一個好的國君賢臣,比如周文王管夷吾,必須須發茂密,而他的身邊總是圍繞著長鬢美髦的君子。國家刑罰中的剃發、剃須也具有刑罰的實際效果,而普通人剪掉他人的頭發或胡須在當時被視為是一種犯罪行為。
對當時人來說,喪失須發與肉刑喪失手足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前者是精神上的痛苦,後者是肉體上的痛苦,人們對失去須發存有畏懼感。為了保衛頭發,他們用布將頭包起來避免頭發裸露。呂思勉在《先秦史》中反復強調,當時人認為頭發是不能給別人看的。我想,古人披頭散發某種意義上,就像阿拉伯婦女被扒掉面巾,朝鮮女性被扒去褲子。
不難想見,毛發在當時必然是被賦予極其重要的意義,方才在語言文字當中留下綿綿痕跡。許多人認為剃須技術的不便,是促使古人留長發的直接原因。
誠然,春秋時期生產力極度落後,雖然被後人視之為青銅器時代,但青銅器在這個時代始終是奢侈品,普通人不一定能夠購置,事實上直到東漢末依然存在農民使用木製乃至骨制農具耕作的現象。更何況先民留長發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夏商周三代以前的石器時代,也就是說傳說中的黃帝的時代。使用不夠銳利的石器刮除體毛,無異於一場酷刑。

6、中國人為什麼在古代留長發?

不是古人喜歡留長發,是因為古人認為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長發代表感情的,所以不能隨意剪發。

歷史上的中國人也留長發,而且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連剪都不能剪,所以曹操他老人家是可以割發代首的。由此也可見,古裝武俠中扮男裝的女子一露出長長秀發就被人識破之說非常地沒有根據。但是這個習俗沒有流傳下來。當然,全世界的古人差不多都留長發,沿襲至今的寥寥無幾,不過我還是覺得中國人長發的斷絕跟滿清的興起有關:他們強迫全國剃成那樣一個古怪難看的辮子發式——編辮子也就罷了,偏偏還要剃腦門——難怪一有時機大家爭相剪掉。如果是明朝的發式沿襲下來,就算朝政腐敗,國禍當頭,我們也許不至於那麼痛恨自己的頭發吧?還有,如果明朝的服裝也沿襲下來,我們現在的國服又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呢?男人應該還是寬袍大袖的右衽長衫……個人以為比套馬褂漂亮多了呢。

說到底,周圍的長發男人大都令人作嘔,還是因為在大家都留短發的情形下,長發就成了出世的象徵,而真正具有出世的氣質、配得起長發的男人太少了。一個男人要留長發,首先應該具有高貴的內在,否則多半顯得流里流氣,失之猥瑣。第二他應該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長發的干凈整潔,不要在頭發里養蒼蠅。第三他應該另有所長,不是因為沒什麼真本領而不得不拿長頭發來吸引注意力。第四他應該具有男子漢的氣度,以免雌雄難辨。第五他也不能過分粗獷,否則看起來毛茸茸的會象個野人……話說回來,如果一個男人具有上述的所有條件,他也不必留長發了,就算是禿頭,也是個英俊的男人。

7、古人為什麼留長發

現代人很難想像,春秋時期的先民為何如此執著於頭發 ,以至於在我們看來達到一種病態的程度。當時的人們對人的體毛進行了非常詳細的歸類,漢朝時整理的《說文解字》記載了九千三百五十三個字,歸結為五百四十個部首,其中關於人體毛的部首就有五個:表現長毛的「髟」、表現顎須的「須」、表現眉毛的「眉」、表現「腮須」的「而」、表現下垂腮須的「垂」。就「髟」部里,從形容頭發長、頭發多、頭發美等狀態,到描述頭發綰結方法、對頭發的動作加起來就有四十一個字,光形容頭發長就有四個專門的字,每一個字都有微妙的區別比較頭發的長短。而在甲骨文當中,「長」這個字本來就是長發的意思,以後才演變成長短的長。春秋時期的先民每日梳頭,每隔三日後洗發,成人後不再剪發,而且成年男性還用假發補充頭發。當時的人們很看重濃密的頭發,使用假發就是為了在視覺上增加頭發的分量。頭發的多少,也被視為衡量一個人賢良的尺度。《國語·晉語九》記載的判斷優秀貴族繼承人標準的」五賢「,最重要的是」美鬢長大「,就是說長發美髯,身材高大,而非折沖樽俎,運籌帷幄。一個好的國君賢臣,比如周文王管夷吾,必須須發茂密,而他的身邊總是圍繞著長鬢美髦的君子。國家刑罰中的剃發、剃須也具有刑罰的實際效果,而普通人剪掉他人的頭發或胡須在當時被視為是一種犯罪行為。對當時人來說,喪失須發與肉刑喪失手足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前者是精神上的痛苦,後者是肉體上的痛苦,人們對失去須發存有畏懼感。為了保衛頭發,他們用布將頭包起來避免頭發裸露。呂思勉在《先秦史》中反復強調,當時人認為頭發是不能給別人看的。我想,古人披頭散發某種意義上,就像阿拉伯婦女被扒掉面巾,朝鮮女性被扒去褲子。不難想見,毛發在當時必然是被賦予極其重要的意義,方才在語言文字當中留下綿綿痕跡。許多人認為剃須技術的不便,是促使古人留長發的直接原因。誠然,春秋時期生產力極度落後,雖然被後人視之為青銅器時代,但青銅器在這個時代始終是奢侈品,普通人不一定能夠購置,事實上直到東漢末依然存在農民使用木製乃至骨制農具耕作的現象。更何況先民留長發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夏商周三代以前的石器時代,也就是說傳說中的黃帝的時代。使用不夠銳利的石器刮除體毛,無異於一場酷刑。然而建立於農耕勞作基礎上的血親宗族社會以及至今陰魂不散的巫術式思維方式的共同作用,才應是主導人們形成蓄養長發觀念的原因。人類最早的思維方式都是巫術式的,巫術是「基於一種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並認為人憑借這樣的力量可以控制周圍的世界」。這種思維方式本質是一種錯誤的聯想,即將毫不相干毫無邏輯的事物彼此相聯系,即未實證,同時也不提供實證的途徑,卻認為這種聯系理所當然。神話便是典型的產物,當我們回顧「精衛填海」、「誇父追日」這些故老相傳的神話時,千萬不能忘記在口耳相傳的彼初,人們是真確地將這些故事當作事實而深信不疑。現代人知道神話的虛妄,是因為多年的教育告訴我們這是虛假不真的,而不是絕大多數人與古人相比思維方式上有多麼的高明。未受過專業訓練的普通民眾,與巫術時代的先民其思維方式其實毫無二致。現今不加思索便相信中醫與星座的傖夫愚婦如此之眾,就是顯明的例子。古人掌握的知識是相當稀少的,而為了便捷的解釋世界,往往是將已知世界與未知世界牽強類比。 弗雷澤在《金枝》里分析巫術賴以建立的思想原則,將它們歸結為兩個方面:第一是「同類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體一經互相接觸,在中斷實體接觸後還會繼續遠距離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稱之為「相似律」,後者可稱作「接觸律」或「觸染律」。巫師根據第一原則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夠僅通過模仿就實現任何他想做的事;從第二個原則出發,他斷定,他能通過一個物體來對一個人施加影響,只要該物體曾被那個人接觸過,不論該物體是否為該人身體之一部分。「相似律」另一種表示,便是以形補形。古人留長發的直接原因,便是因為頭發與生命具有某種相似性,於是認為頭發與人的生命力有某種未知的聯系。他們相信,茂盛的體發,體現著旺盛的生命力。江紹原在《發須爪》里歸納了中國古代與頭發相關的六種習俗:一、具有葯物的療效;二、視之為疾病的原因之一;三、頭發與人身體具有某種關聯,對脫離肉體的毛發施加某種行為,會影響到本體;四、頭發能做人的替身;五、剪頭發應搭配良辰吉日;六、死者留下的毛發也應埋葬。他按這個分類,舉出與頭發相乾的三種物理事實:一、頭發的顏色與長度與人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二、頭發最易長存,哪怕肉體腐爛,毛發也能保存下來;三、人體唯有發、須、爪能周而復生。江紹原認為,通過對這些事實的觀察,人們得出了以下兩個觀念:頭發是人身體的精華,保養頭發有益於身體健康,損害頭發則有傷身體;人與頭發保持著持續的聯系,哪怕兩者相分離,也不能切斷兩者干係。第一種觀念前面已經說了是相似律,這第二種觀念,便是弗雷澤所謂的「接觸律」。再然後,對頭發的這種認識,被人們給聯繫到植物身上。對於一個農耕社會來說,能否讓作物取得豐收,是維系種群的關鍵。在古人看來,草、五穀乃至一般植物,與人類的生命力有相似性,很可能也存在某種內在干連,以至於在古漢語中,所謂的」毛「,就是草的意思。《穀梁傳》雲:」凡地之所生,謂之毛。「《左傳·昭公七年》曰:」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何非君臣?「《左氏會箋》的注釋是:」毛謂九穀及蔬菜「。因而有」不毛之地「的說法,」磘埆不生五穀曰不毛「。與不毛意思相同的,有《莊子·逍遙游》」窮發「一詞。作為萬物的根源,大地的生命力表現為植物生長在地表上,一如同人 的生命力變成須發出現在體表,此二者異出而同名,皆謂之毛。人們相信,人如果蓄養長發和旺盛的體毛,同樣會讓作物茂盛。無獨有偶,在古迦南地,人們相信人的生殖與植物生長有某種內在聯系,因此每到春季,男女便會到田地里野合,寄希望相互交媾的魔力浸染到土地當中。用人類學的術語,他們是在集體進行一場大型交感巫術儀式。在古代中國,既然人與植物是被類比認識的,很自然的植物與家族也逐漸被類比認識,看到樹木鬱郁蒼蒼,就聯想到世族的繁榮昌盛。當時人認為子孫繁衍,代代相傳,與草木生根發芽,枝葉繁茂相同。人們普遍認為父子繼承普遍是子從父身上生出,或者說父是土壤,而子從土壤中發芽成長。《禮記:哀公問》曾雲:「身也者,親之枝也,敢不敬與?不能敬其身,是傷其親;傷其親,是傷其本;傷其本,枝從而亡。」而且在生於大地、歸於大地的意義上,人、家族與植物是共通的存在,因此便有了」苗裔「的說法。《離騷》雲:」帝高陽之苗裔兮「《史記·陳杞世家》謂:」百世不絕,苗裔茲茲「。草是種子發芽成苗,然後開花結果,孕育種子,這樣無限輪回下去,人的宗族亦是如此。旺盛的毛發體現著家族的繁榮,同時失落的頭發也可能被人下詛咒予以巫蠱,古人對此不能不重視。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春秋時期的諸侯/卿/大夫/士來說,他們所棲居的生活世界本就是人神共同體,神與人在所有領域共存才能組成一個完整的世界。對先民們來說,生命最高的意義唯有人神共同體的永存,也就是自己本族的永存。而且,本族的永存,本非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把從祖先那裡世系下來的財產和官職,以及生命的延續傳遞給子孫的實際行動。「若敖之鬼餒而」,即意味著故往今來一切價值的崩潰。這一個人神共同體生生不息,由生死交替來維持與完成。它的存續不僅以人之生為前提,還以人之死為前提。祖先神依賴於子孫的祭祀,而子孫的生存也依賴於祖先神的守護,兩者之間相互依存,祖先神需要的血食(祭祀)只能由自己的子孫奉獻,是以孔子謂「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而子孫的命運由祖先左右,祖先與子孫在祭祀與生命中找到自己相互存在的根據達到共存。於是人的肉體,在屬於自己的同時,還是父母遺傳下來的父母的肉體,不能隨意損傷。後世歸納成「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孝經:開宗明義章》)的觀念,在遠古時代就成為當然的存在。本族的永存,就是在這種不斷重復的父子繼承和上自始祖下至子孫的生命連續,通過在自己肉體中的體現得到確認,並達到目的。自己的肉體不單是自己的,也是祖先的,還是子孫的。這樣的觀念與受到基督教影響的現代文明自是格格不入,基督教認為除了上帝之外,人的肉體在塵世只歸自己支配。脫胎自基督教的自由主義則抹消了上帝的存在,主張人對肉體具有絕對的所有權,身體只不過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之一。深受現代文明恩惠的我們,也就很難理解曾子一生兢兢業業,不敢損及發膚的心理了。話癆了這么多,最後總結一下,方便不想細看的人:在古人看來長發不但體現著個人的生命力,同時也與作物茂盛息息相關,更與家族的繁衍有著密切的聯系。生與死之間有大恐怖,不禁讓人毛骨悚然。

8、為什麼古代人男人得留長頭發?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古代都重孝義,都不剪。
古代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很出名,頭發之所以可以代替首級,是因為當時頭發是父母給的,平時都不敢剪,所以可以代替首級。 不是古人喜歡留長發,是因為古人認為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長發代表感情的,所以不能隨意剪發。

歷史上的中國人也留長發,而且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連剪都不能剪,所以曹操他老人家是可以割發代首的。由此也可見,古裝武俠中扮男裝的女子一露出長長秀發就被人識破之說非常地沒有根據。但是這個習俗沒有流傳下來。當然,全世界的古人差不多都留長發,沿襲至今的寥寥無幾,不過我還是覺得中國人長發的斷絕跟滿清的興起有關:他們強迫全國剃成那樣一個古怪難看的辮子發式——編辮子也就罷了,偏偏還要剃腦門——難怪一有時機大家爭相剪掉。如果是明朝的發式沿襲下來,就算朝政腐敗,國禍當頭,我們也許不至於那麼痛恨自己的頭發吧?還有,如果明朝的服裝也沿襲下來,我們現在的國服又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呢?男人應該還是寬袍大袖的右衽長衫……個人以為比套馬褂漂亮多了呢。

說到底,周圍的長發男人大都令人作嘔,還是因為在大家都留短發的情形下,長發就成了出世的象徵,而真正具有出世的氣質、配得起長發的男人太少了。一個男人要留長發,首先應該具有高貴的內在,否則多半顯得流里流氣,失之猥瑣。第二他應該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長發的干凈整潔,不要在頭發里養蒼蠅。第三他應該另有所長,不是因為沒什麼真本領而不得不拿長頭發來吸引注意力。第四他應該具有男子漢的氣度,以免雌雄難辨。第五他也不能過分粗獷,否則看起來毛茸茸的會象個野人……話說回來,如果一個男人具有上述的所有條件,他也不必留長發了,就算是禿頭,也是個英俊的男人。

9、古人從什麼時候開始留長頭發的?

春秋戰國時期。

但我首先還是對題目中的留長發表示反對,我感覺提問古人什麼時候開始意識到修理成短發才符合實際。

人類由猿類進化而來而人類是地球上唯一人為修理自己毛發的動物,並且賦予其美感,而其他動物是通過進化出毛發脫落的生理功能來進行毛發的改變的,所以古時的人類其實應該是經常蓬頭垢面的滿大街跑來跑去的,所以應該是一直長發狀態,所以說留長發顯得有些......

古人留長發不代表就任由頭發肆意生長。古人是很珍視頭發的,所以對修剪,打理頭發是很講究的。

我們普遍的認為是漢朝時期,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將儒家作為我國主流的意識形態,將長發貫穿了中國古代,但是儒家又是何時出現呢???

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姓每日梳頭,間隔三日則洗發,成年後就不再剪發,更好笑的是,假發在當時就已經出現,有人將家啊來補充發量,特別得意與濃厚的頭發。

人類所有的生活方式幾乎都可以在祖先身上找到直接或者間接的聯系。有些東西經過歸納總結成了道德,宗教和法律的條條框框,有些東西則由於不適合環境的演變而被淘汰。
現代人往往走向反傳統和反現代的兩個極端,不得不歸功於近世的祛魅。國人對中醫和長發的認知和爭論也是如此。

古人留長發歷史之悠久可能還遠超我們的現象。